时间:2023-11-01 大 中 小 来源:繁峙县乡村振兴局
通过对郑七七、魏磊、张成贵、魏何先、卢玉楼、宫计生、赵寅卯、赵富、戴军军、张美玲、梁芝涵、梁振国、甄所鱼、张高升、陈福民、刘翔、王二女、侯福才、樊二娥、张拴拴、张秀梅、王慧茹、朱西连等23人的核查审定,符合“忻保障”救助条件,根据忻政办发【2019】94文件第五条保障范围及救助指导线要求,对以上23人的拟赔付情况公示如下:
注:陈福民为22年23年两次住院不重复累计自付部分。樊二娥于2019年9月纳入监测户,于2020年5月成为消除风险监测户,仍享受政策。23年宫计生6月死亡、侯福才7月死亡、张拴栓6月死亡,因病去世仍享受救助政策。
23人合计救助金额:234627.21元。
特此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繁峙县乡村振兴局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350--5528011(繁峙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 繁峙县滹源东大街东泰路8号
繁峙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