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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畜牧兽医中心关于2020年畜牧产业脱贫项目资金的公示(第六批)

 时间:2020-12-14       大    中    小      来源:繁峙县畜牧兽医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畜牧产业脱贫项目监管,加大社会监管力度,确保扶贫资金足额及时到位,精准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切实发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繁峙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关于印发繁峙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繁脱贫组〔2018〕16号),《中共繁峙县委办公室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2020年精准扶贫政策的通知》(繁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相关乡(镇)和单位实施了畜牧产业脱贫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购买能繁母牛情况,涉及9乡(镇)25村120户(118户贫困户+2户非贫困户)578头(贫困户571头+非贫困户7头)能繁母牛。

  1、大营镇

  小庄村2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0头;

  2、岩头乡

  娘娘会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5头。

  3、杏园乡

  ①岗里村9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45头;

  ②公主村9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45头;

  ③铁家会村10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50头;

  ④永胜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5头;

  ⑤大峪村4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35头;

  大峪村4户贫困户购买35头能繁母牛项目于2019年实施,因上报资料不齐,经杏园乡、畜牧中心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

  4、横涧乡

  ①四道沟村3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5头;

  ②东水沟村9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25头,1户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2头;

  ③桥儿沟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4头;

  ④东连仲村3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3头.

  5、繁城镇

  作头村7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34头。

  6、集义庄乡

  常胜村2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0头。

  7、东山乡

  南峪口村3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5头。

  8、光裕堡乡

  ①光裕堡村3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1头;

  ②梨峪村2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0头;

  9、砂河镇

  ①三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5头;

  ②二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4头;

  ③代堡村6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29头;

  ④下小沿村2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0头;

  ⑤上双井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5头;

  ⑥同路村4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20头;

  ⑦东沿口村3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1头;

  ⑧曹家寨村3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55头;

  ⑨后河村1户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5头。

  (二)购买能繁母驴情况,涉及6乡(镇)14村39户(33户贫困户+6户非贫困户)195头(贫困户165头+非贫困户30头)能繁母驴。

  1、光裕堡乡

  ①富家庄村4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20头;

  ②小木瓜村2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10头。

  2、砂河镇

  ①后河村10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0头;

  ②上双井村3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15头;

  ③三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头;

  ④代堡村4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20头;

  ⑤西沿口2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10头;

  ⑥东沿口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头;

  ⑦上小沿村2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10头。

  3、东山乡

  南峪口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头。

  4、柏家庄乡

  柏家庄村2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10头。

  5、繁城镇

  雁头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头。

  6、集义庄乡

  ①白石头村2户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10头;

  ②大宋峪村4户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20头。

  以上6乡(镇)14村33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165头,6户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30头项目,其中①砂河镇三村1户购5头,代堡村4户购20头,西沿口2户购10头,东沿口1户购5头,上小沿口村2户购10头,共5村50头从牲畜交易市场购买;②其余6乡(镇)9村29户从繁峙县田源毛驴公司购买145头。

  (三)贫困户购买铡草机情况。

  繁城镇

  雁头村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铡草机1台。

  (四)贫困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情况

  砂河镇

  同路村成立繁峙县鑫川绿业农林牧专业合作社,7户贫困户参与,新建730㎡养殖棚圈。

  二、扶贫项目补贴资金安排

  本次对2020年畜牧产业脱贫项目依据《繁峙县2020年精准扶贫政策的通知》(繁办发〔2020〕9号)等文件规定安排使用,具体为:

  (一)购买能繁母牛补贴213.388万元。

  1、给予大营镇补贴3.71万元。

  小庄村2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0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3.71万元;

  2、给予岩头乡补贴1.855万元。

  娘娘会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855万元;

  3、给予杏园乡补贴66.78万元。

  ①岗里村9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4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6.695万元;

  ②公主村9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4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6.695万元;

  ③铁家会村10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50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8.55万元;

  ④永胜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855万元;

  ⑤大峪村4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3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2.985万元;

  4、给予横涧乡21.589万元。

  ①四道沟村3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5.565万元;

  ②东水沟村9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2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9.275万元;1户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2头,按22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0.442万元;

  ③桥儿沟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4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484万元;

  ④东连仲村3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3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4.823万元;

  5、给予繁城镇补贴12.614万元。

  作头村7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34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2.614万元。

  6、给予集义庄乡补贴3.71万元。

  常胜村2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0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3.71万元。

  7、给予东山乡补贴5.565万元。

  南峪口村3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5.565万元。

  8、给予光裕堡乡补贴7.791万元。

  ①光裕堡村3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1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4.081万元;

  ②梨峪村2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0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3.71万元。

  9、给予砂河镇补贴89.774万元。

  ①三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855万元;

  ②二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4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484万元;

  ③代堡村6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29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0.759万元;

  ④下小沿村2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0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3.71万元;

  ⑤上双井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855万元;

  ⑥同路村4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20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7.42万元;

  ⑦东沿口村3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1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4.081万元;

  ⑧曹家寨村3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5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57.505万元;

  ⑨后河村1户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5头,按22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105万元。

  (二)购买能繁母驴补贴67.845万元,分两部分拨付,从牲畜交易市场交易的,补贴款拨到各乡(镇),从繁峙县田源毛驴公司交易的,依据协议,补贴款拨到繁峙县田源毛驴公司。

  1、给予光裕堡乡补贴11.13万元。

  ①富庄村4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20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7.42万元;

  ②小木瓜村2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10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3.71元。

  2、给予砂河镇补贴42.665万元。

  ①后河村10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0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8.55万元;

  ②上双井村3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1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5.565万元;

  ③三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855万元;

  ④代堡村4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20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7.42万元;

  ⑤西沿口2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10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3.71万元;

  ⑥东沿口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855万元;

  ⑦上小沿村2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10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3.71万元。

  3、给予东山乡补贴1.855万元。

  南峪口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855万元。

  4、给予柏家庄乡补贴3.71万元。

  柏家庄村2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10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3.71万元。

  5、给予繁城镇补贴1.855万元。

  雁头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855万元。

  6、给予集义庄乡补贴6.63万元。

  ①白石头村2户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10头,按22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2.21万元;

  ②大宋峪村4户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20头,按22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4.42万元。

  (三)贫困户购买铡草机补贴0.48万元。

  给予繁城镇补贴0.48万元。

  雁头村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铡草机(92-6A型)1台,购机款0.96万元,按总价的50%补贴,需补贴0.48万元。

  (四)贫困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补贴14.6万元。

  给予砂河镇同路村7户贫困户新建标准化养殖小区730㎡棚圈补贴14.6万元。

  同路村繁峙县鑫川绿业农林牧专业合作社7户贫困户新建730㎡养殖棚圈,按200元/㎡进行补贴,需补贴14.6万元。

  三、公示时间

  本批次畜牧产业脱贫攻坚项目安排使用资金公示期为10天,从公示开始日算起。

  四、公示监督

  本批次畜牧产业脱贫项目补贴资金安排使用以信息公开促政策公开、结果公正,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监督电话:12317

  县畜牧中心:0350—5530159

  县扶贫办:0350—5528011

  繁峙县畜牧兽医中心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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