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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关于滹沱河、峨河繁峙县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时间:2020-06-28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需要,明确河道管理范围,明晰河道管理职责,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全面提升河流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维护河道管理秩序,确保河道防洪安全,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由山西省水利厅委托编制单位编制的滹沱河繁峙县段和忻州市水利局委托编制单位编制的峨河繁峙县段河流的河道治导线规划和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已完成。2020年6月23日经全县政府常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此2条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现予公告。

  一、划界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统筹规划。严格执行河道管理保护法律法规,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正确处理利用与保护的关系、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水利和其他行业的关系。

  (二)坚持遵循规律,因地制宜。充分遵循河道自然演变规律及演变趋势,因势利导满足河道行洪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河道管理范围。

  (三)坚持人水和谐,保护优先。尊重科学,结合实际,既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河道合理开发的需求,又要满足维护河道行洪及水生态安全的基本需求。

  (四)以河道治导线规划成果为主要依据,尽量利用现有边界天然节点。

  二、划界范围

  本次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涉及滹沱河、峨河繁峙县段2条河道。

  滹沱河繁峙县段划界范围自繁峙县平型关镇平型关村河源至繁峙县繁城镇笔峰村出县界段,繁峙县境内中心桩号0+000~77+470,繁峙县境内河长77.47km。现状河宽10-200米。

  峨河繁峙县段划界范围自繁峙县岩头乡大草坪村河源至繁峙县岩头乡木格村出县界段,繁峙县境内中心桩号0+000~41+519,繁峙县境内河长41.519km。现状河宽0.5-100米。

  三、工作内容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河道调查,地形图测量,水文水利计算、规划河道治导线和河道管理范围划界。

  四、划界方法

  本次河道划界依据《山西省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要求,通过外业调查、无人机航测,结合内业计算分析形成最终成果。基本步骤为:河道调查→地形图测量→确定河道防洪标准→水文水利计算(确定河道行洪断面)→划定河道治导线→划定河道管理范围。

  五、划界标准

  执行《山西省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技术要求。

  (一)防洪标准。

  1、滹沱河:繁峙县县城段(桩号68+000~74+858)防洪标准确定为50年一遇,其他河段为20年一遇。

  2、峨河:太钢段防洪标准确定为20年一遇,其他河段为10年一遇。

  (二)治导线标准。现有堤防或两岸控制性建筑物约束的河道达到防洪标准的,以堤防内边坡线或两岸控制性建筑物约束边界即临水控制线为治导线;现有堤防或两岸控制性建筑物约束的河道不达防洪标准的,按现状无堤防情况下规划治导线。现状无堤防河段,按设计洪水线边界线规划治导线。河道两侧岸坡阶地明显,且两侧岸坡之间的河宽满足或大于行洪要求的,以河道两侧岸坡规划治导线;如河道两侧岸坡线之间宽度太大,与上下游不好衔接,则根据河势变化按修筑堤防情况合理确定河宽,规划治导线。

  (三)划界标准。现有堤防满足治导线规划要求的河段,河道管理范围边界线按现有堤防背水坡坡脚向外水平延伸20米划定。现有堤防不满足治导线规划要求或无堤防的河段,边界线按以治导线为临水控制性修筑堤防的情况,充分考虑设计底宽和护堤地的宽度划定。

  六、划界成果

  (一)滹沱河

  1、0+000~10+000(源头~孤山水库)该段河道位于峡谷中,0+000~8+000段为滹源保护区,已规划滹沱河源头生态绿化工程,包括水源保护、生态恢复及景观营造等,该段河宽35m~70m,没有需要保护的对象,当洪水来临时,整个山谷都可以作为洪水排泄的通道,该段河道的洪水治导线规划为山谷两侧山体坡脚线,由于该段无堤防且没必要修建堤防,故该段的管理范围边界线与治导线一致。桩号8+000~10+000段为孤山水库库区回水范围,该段管理范围边界线伸入库区的水库正常蓄水位高程1214.4m以下,实际以水库工程管理范围的划界为准。

  2、10+000~25+250(孤山水库~小柏峪河入河口)该段河长约15.3km,河道平均坡降为3.6‰,二十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273m3/s,现状河宽20-149m,规划治导线宽70-200m,管理范围宽70-240m。

  3、25+250~39+525(小柏峪入河口~沿口河入河口)该段河长约14.63km,河道平均坡降为4.1‰,二十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353m3/s,现状河宽60-110m,规划治导线宽70-200m,管理范围宽80-240m。

  4、39+525~47+230(沿口河入河口~羊眼河入河口)该段河长约7.7km,河道平均坡降为6.1‰,二十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458m3/s,现状河宽30-70m,规划治导线宽70-200m,管理范围宽80-240m。

  5、47+230~51+800(羊眼河入河口~双井河入河口)该段河长约4.6km,河道平均坡降为5.7‰,二十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544m3/s,现状河宽40-70m,规划治导线宽80-200m,管理范围宽100-240m。

  6、51+800~62+677(双井河入河口~下茹越水库)51+800~59+500段河长约7.7km,河道平均坡降为4.0‰,二十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602m3/s,现状河道宽度为50m~180m,规划治导线宽100-200m,管理范围宽140-240m。59+500~62+677段为下茹越水库库区回水范围,该段管理范围边界线伸入库区的水库正常蓄水位高程974.95m以下,该段管理范围边界线以水库工程管理范围的划界为准。

  7、62+677~80+900(下茹越水库~峨河入河口)该段河长约18.2km,河道平均坡降为4.4‰,二十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655m3/s。现状河道宽度为20m~120m,规划治导线宽85-200m,管理范围宽95-240m。其中68+000~74+858段为繁峙县城滨河公园段,已按50年一遇设计洪水的标准经过综合治理,河道平均宽度在200m左右,采用复式断面型式,其中主河槽宽120m,防洪堤防高约4.0m。本次治导线规划五十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1171m3/s,该段满足行洪要求,以现状两岸堤线作为治导线。该段管理范围边界线以河道两侧已规划的堤外湿地、生态景观项目划入河道管理范围边界线内。

  (二)峨河

  1、桩号0+000——8+174(河源——茶铺牌楼)河道长8.17km,现状河宽0.6~19m,规划治导线宽10~26m,管理范围宽17~34m;

  2、桩号8+174——17+893(茶铺牌楼——旋风口)河道长9.72km,现状河宽0.7~100m,规划治导线宽20~93m,管理范围宽27~100m;

  3、桩号17+893——21+305(旋风口——高儿坡)河道长3.41km,现状河宽0.5~35m,规划治导线宽36~73m,管理范围宽36~86m;

  4、桩号21+305——24+841(高儿坡——岩头)河道长3.54km,现状河宽3~43m,规划治导线宽38~121m,管理范围宽38~133m;

  5、桩号24+841——33+462(岩头——元山铁路桥)河道长8.62km,现状河宽2~28m,规划治导线宽40~110m,管理范围宽40~117m;

  6、桩号33+462——41+519(元山铁路桥——繁峙县与代县交界处)河道长8.06km,现状河宽4~28m,规划治导线宽47~100m,管理范围宽48~108m。

  七、其他

  (一)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后,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确定划界范围内土地权属,向河道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颁发河道管理范围土地使用证,水利部门负责完成划界线界桩设置。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属国家所有,由河道主管机关统一管理。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繁峙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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