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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04-15       大    中    小      来源:繁峙县司法局     

  今年以来,我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工作职责,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开拓创新,有力推动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9年履行工作情况

  (一)落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委常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专题讨论,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领导组,在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制定《中共繁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繁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繁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中共繁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三个协调小组成员名单》《中共繁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形成了县委统揽统筹,部门分工协调的良好格局。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我县坚持“复议为民”的理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并充分利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确保社会稳定。2019年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件,其中,主动撤回1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较好地维护了县政府的合法权益。

  2、认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印发《繁峙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审查制度》,对各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的审查。全年共印发规范性文件6件,全部都是在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印发的。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同时避免了人为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对促进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3、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2019年12月4日在县农行广场举行了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参与的单位有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市场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等单位,出动人员40余人。集中宣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为全面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4、完成法律顾问聘请工作。为适应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全县各乡镇及部门有17个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各部门在重大行政决策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中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及建议,同时做到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一些重大复杂的涉法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为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5、健全依法行政机制,推进行政决策法制化

  为把好重大决策事前合法性审核关,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广泛参与重大行政事项决策,我县连续聘请山西达道律师事务所为县政府法律顾问,在签定框架协议及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为我县依法行政决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6、建立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各部门权力事项全部实行清单化管理,同时对权力事项办理节点确定专人负责和办理过程进行痕迹化管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坚持每年向市政府、县委及县人大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予以改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的问题和不足

  总体上看,2019年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1、依法行政工作点多面广,加之各单位其他工作繁忙,没有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依法行政工作中,致使依法行政工作不能做到得心应手。

  2、各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不强,业务素质和能力难以胜任行政执法要求,部分单位法律顾问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源头防范风险的力量薄弱。

  三、2020年工作安排

  1、经常性开展依法行政培训,不断提高我县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执法水平。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继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和要求,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努力推动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更高的台阶。

  3、进一步做好督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持续做好定期督查和专项督查实施方案,努力推动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2020年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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