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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医疗保障局积极贯彻落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时间:2023-03-23       大    中    小      来源:繁峙县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22〕84号),繁峙县医疗保障局积极贯彻落实,确保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基本医疗有保障,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统筹三重制度综合保障。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实事求是确定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

  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明确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和救助费用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政策,特困人员给予全额救助,低保对象、享受抚恤和生活救助的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按个人缴费标准8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低于280元按280元资助),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合理确定住院救助水平。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扣除社会互助帮困等因素,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可按比例给予救助。

  完善门诊医疗救助政策。加强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救助保障,门诊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统筹资金使用,着力减轻救助对象医疗费用负担。统筹完善托底保障措施。取消大病关怀救助制度,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

  规范经办管理服务。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优化救助申请审核程序和救助流程,畅通医疗救助渠道。加快推进一体化经办,做好县域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一窗口”办理,提高结算服务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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