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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县域法制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三)

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积极寻求合法权益最大化的解决方法

 时间:2022-12-16       大    中    小      来源:繁峙县人民法院     

  为了帮助企业更加安全稳定地发展,预防和降低企业经营与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通过对近几年涉企案件中所反映出的企业经营与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结合近期县法院在联系企业活动中所了解的情况,就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提出以下建议和提示,供企业参考。

  一、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企业和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即为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双方有义务严格遵循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无论是单位改变名称、企业股权易手,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变更,都不能成为不履行合同的理由。

  二、积极寻求合法权益最大化的纠纷解决方法

  经济形势的变化往往导致货物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建议企业不要轻易选择主动违约、解除合同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与客户平等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更加有利于减少损失。即便是在诉讼程序之中,接受法院主持下的调解也更加有助于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

  三、尽量通过银行结算

  当企业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尽量通过银行结算,现金结算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注意及时验收货物、提出异议

  购进货物是企业经营的日常业务,请注意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请务必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尽快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不必要的拖延耽搁,将可能导致企业丧失索赔权。

  五、不要泄露商业秘密

  企业在磋商、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常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请在磋商、履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务必不要泄露或者使用这些信息,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的履行事关企业的发展和自身的合法权益。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针对合同的履行为企业寻求最大化保护合法权益的解决方法,真正为企业纾困解难,为企业安全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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