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2
大
中
小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根据《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规定的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近年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29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3件规范性文件失效,现公布清理结果(详见附件)凡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原实施机关认为需要继续执行的,按照山西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重新登记编号,公布实施。需要修订的按照规范性文件相关程序办理。
附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