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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1-12-30 00:00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局、办、中心:

  《繁峙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繁峙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繁峙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范围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事项承办主体

1

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制定有关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障等发展与改革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县教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体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

2

制定有关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务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县政府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宗局等有关部门

3

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公用事业价格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县发展改革局

4

制定经济和

社会发展等方面

的重要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的调整方案

县发展改革局

县财政局

5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和修改方案

县自然资源局

6

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改方案

县自然资源局

7

本行政区域各类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和修改方案

有关职能部门

8

制定开发利用、

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

重大公共政策

和措施

制定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矿产、森林、滩涂、水等各类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9

制定开发利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特色景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旅游度假区等,以及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文化文物单位馆藏的各类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林业局、
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卫健体局

10

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
有关职能部门

11

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
有关职能部门

12

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

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
有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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