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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扶贫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的通知

 时间:2020-03-17      来源: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局、办、中心:

  《繁峙县扶贫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繁峙县扶贫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为全面提升脱贫攻坚总体成效,有效化解脱贫“后半程”各环节风险隐患,全面实现2020年脱贫攻坚决战完胜目标,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扶贫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的通知》(忻政办发〔2020〕3号),特建立繁峙县扶贫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一、把握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遵循,坚持目标标准,紧盯“三精准”“三保障”“三落实”,聚焦产业扶贫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风险、扶贫小额信贷坏账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扶贫资金流失风险、脱贫不稳返贫风险、贫与非贫“悬崖效应”引发社会风险、涉贫事件舆情风险、政策养懒汉道德风险等各类风险,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监测,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措施,及时防范化解脱贫攻坚领域各类风险,进一步提高扶贫效益,做足脱贫成色,巩固脱贫成效,为脱贫攻坚决战完胜、全面收官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一)发现问题

  1、基层普查。各乡(镇)结合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以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群众为主体,围绕扶贫资金、项目、返贫、腐败、信访、舆情等扶贫领域各类风险隐患点,开展“拉网式”普查,每月最后一周逐级上报普查结果。

  2、部门筛查。以县行业扶贫部门为主体,围绕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中央巡视对照检查、省委专项巡视、国考省考、主题教育检视、省委督导、扶贫审计等反馈交办问题,集中梳理整改未“清零”的问题和整改质量不高等风险隐患问题,开展“自查式”筛查,每月最后一周上报筛查结果。

  3、信访倒查。县乡纪委、扶贫、信访等其它行业部门要通过完善来信、来访、网络、12317电话举报等信访渠道,梳理核实风险隐患点,开展“点穴式”倒查,按月进行通报。

  4、专项督查。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督导检查办公室要将扶贫领域各类风险隐患纳入日常督查和暗访的重点内容,开展“机动式”督查,动态报告督查结果。

  5、全面巡察。县巡察办要将脱贫攻坚重点乡(镇)以及其他涉及脱贫攻坚任务的部门纳入县脱贫攻坚专项巡察范围,将扶贫领域各类风险隐患作为重点巡察内容。开展“覆盖式”巡察,专项报告巡察结果。

  6、县级排查。要围绕政府债务等风险点和影响脱贫质量成色的共性隐患点,县扶贫办、发改局、能源局、民政局、财政局、教科局、卫健体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金融服务中心统筹运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易地扶贫搬迁信息管理系统、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系统、低保五保信息管理系统、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系统、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健康扶贫督战管理系统、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水利应用门户等县直行业部门各类大数据平台进行分析比对,开展“定期式”排查,每季末进行分析研判,并上报排查结果。

  (二)风险处置

  1、分类梳理处置。成立繁峙县扶贫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项办公室,组成如下:

  主   任:  孔国红(县政府副县长)

  魏灵敏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  姚宏伟(县扶贫办主任)

  王国平(县财政局局长)

  高鸿飞 (县信访局局长)

  陈焱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王   宁(县纪委常委)

  成   员: 李军军(县委办副主任)

  李守清(县政府办副主任)

  韩东茂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江建伟(县委巡察办主任)

  王玉盒(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县发改局局长)

  张占羽(县教科局局长)

  刘爱中(县民政局局长)

  李金生(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爱中(县住建局局长)

  刘平牢(县水利局局长)

  王   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平德(县林业局局长)

  郭俊明(县卫健体局局长)

  韩宏恩(县审计局局长)

  薛   平(县医保局局长)

  李   勇(县能源局局长)

  左   权(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董新秀(县城镇联合社主任)

  宫献英(县扶贫办党组成员)

  乔俊伟(县扶贫办副主任)

  韩   智(县扶贫办副主任)

  刘效俊(县财政局副局长)

  各乡(镇)长

  专项办公室根据情况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听取行业部门、乡(镇)核实、处置风险隐患等工作进展,对基层普查、部门筛查、信访倒查、专项督查、全面巡察、县级排查等各种渠道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梳理整合分类,移交相关乡(镇)、部门处置。办公室设在扶贫办,上报资料联系人:张寅飞,电话:15303508604;张静,电话:15392606132。

  2、行业归口处置。县直行业扶贫部门要对照专项办公室反馈的脱贫攻坚领域风险隐患,制定风险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时间表、路线图,细化责任,到岗到人,能立即处置的要立整立改,对不能及时解决和需要长期督办的风险隐患问题,要分阶段盯住解决,对涉及面广或不能处置的风险隐患问题要及时上报县专项办公室。

  3、联动协同处置。县专项办公室每季度要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就涉及部门多、处置时间长、处置难度大、影响面广等风险隐患线索,组织相关行业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制定对策共同解决,协调处置。

  (三)追责问责

  1、在“发现环节”追责问责。对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扶贫领域风险隐患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报告、不移交等问题实施重点问责;对因失职失责导致扶贫领域发生风险隐患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既追究乡(镇)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又追究职能部门的监督和专项责任。

  2、在“处置环节”追责问责。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懒散拖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风险隐患问题久拖不改、处置不力的,对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该约谈的约谈、该曝光的曝光;对群众多次举报或多名群众集中反映仍然久拖不处置,导致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问题从严从重处理,并实行提级追责问责,追究村级和基层单位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行业部门责任。

  (四)集中通报

  县专项办公室要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形式,集中通报扶贫领域风险隐患排查不及时、久拖不处置或处置不力等情况,对虚报瞒报、弄虚作假导致发生重大风险事故或造成社会影响的,核查核实后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政、行业扶贫部门主要领导要把扶贫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扛起第一责任,亲力亲为、以上率下,做到重要事件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处置情况亲自督查,即报即处,确保风险隐患防范化解落实落细落地。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大局意识,依据各自职责,积极履职尽责,把扶贫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谋划、部署、推动。县行业扶贫部门就抓好本系统内风险隐患筛查和处置工作负直接责任;乡村主要领导和基层人员就做好辖区内的隐患排查和上报工作负具体责任。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把落实扶贫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纳入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工作安排中。结合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扶贫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要坚决从严惩处,确保廉洁扶贫、阳光扶贫,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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