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

繁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场所疫情防控的告知书

 时间:2021-08-10 09:01       大    中    小      来源:繁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餐饮单位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法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

  2.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成立本单位疫情防控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3.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案,十人以上餐饮企业建立完善防控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能妥善应对;

  4.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晨检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做好疫苗接种,确保“应接尽接”;

  5.对进入餐厅(馆)的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和行程码,同时发现顾客未进行疫苗接种时,提醒其就近接种;

  6.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确保室内有效通风换气,保持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在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本店一次性限餐人员数量,严格落实小桌疏桌疏椅,大桌物理隔断,确保就餐人员保持有效隔离距离;

  8.严格落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要求,减少人员聚集;

  9.坚决保证不购买、贮存、加工野生动物及制品,不圈养、宰杀活体禽畜;

  10.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

  繁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0日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