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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繁峙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01-18      来源:繁峙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1 繁峙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项目 忻州市繁峙县古家庄村西北侧1.42km处 繁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山西中联创投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物区厌氧区及缺氧区、污泥泵房及污泥浓缩池等,同时敷设管网47335m,管径范围为DN300-DN800mm,管材HDPE双壁波纹管。处理能力为3.0万m³/d 1、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等要求。施工排放的废水排入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进行回收利用,用于洒水降尘,不得外排;在施工区域内设临时固废集中收集点,运至市政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禁止乱堆乱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2、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产生恶臭气体的建构筑物采用封闭措施,并设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为30000m3/h;同时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加强绿化。污泥产生的不良气味对操作工人产生一定的影响,要采用排风机进行换气,换气次数不少于8次/h;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相关排放标准。

  3、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废水处理工艺:预处理+ 改良A2O生物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V型滤池工艺;尾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北侧滹沱河;严格按环评报告表中确认的防渗措施、防渗要求、防渗部位实施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合理布置噪声源;做好厂界绿化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处置措施。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栅渣及沉砂及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委托物资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活性炭、化验药剂废包装和废灯管于危废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及标准修改单有关规定要求。

  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管理,严格遵循地下水环境防治与保护措施以及环评要求。

  7、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加强对厂区场地及周围绿化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做好防沙治沙防治措施。

  8、认真履行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排污口建设,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按期进行自行监测。

  9、项目无有组织排放源,无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运营期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不新增总量指标。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繁峙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0350-8916753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20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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