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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关于山西省繁峙县垣利铁选厂30万吨/年低品位铁矿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2-08-05 00:00       大    中    小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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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繁峙县垣利铁选厂30万吨/年低品位铁矿石综合利用项目

繁峙县光裕堡乡富家庄村东南1.52km

山西省繁峙县垣利铁选厂

山西纳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厂拟在繁峙县光裕堡乡富家庄村东南1.52km,建设30万吨/年低品位铁矿石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规模:30万吨/年低品位铁矿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1万元。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按照《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6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原料库地面硬化,建设全封闭钢结构原料库,配套喷雾抑尘设施;成品库地面硬化,建设全封闭钢结构成品库;废石库地面硬化,建设全封闭钢结构废石库,配套喷雾抑尘设施;破碎机、干选机产尘点、皮带机落料处分别安装集气罩,通过管道将上述废气引入同一台布袋除尘器;输送皮带设置全封闭皮带通廊;道路扬尘道路硬化、洒水抑尘;尾矿库采取洒水抑尘及时覆土压实。

(二)落实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排入1座2m3的沉淀池,用于场地洒水或绿化。本项目使用旱厕,定期由附近农户清掏用作农肥;厂区东北部较低处设1座16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的雨水经沉淀后,可以用于原料库洒水抑尘及道路降尘洒水;生产废水尾矿浆经浓缩压滤后,泵入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石、粗砂在废石库内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销路不畅时送选厂东侧尾矿库堆存;尾砂于东侧尾矿库合理堆存;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厂内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废棉纱、手套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有关规定,新建1座10m2的危废暂存间,分别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安装在室内、基础减震并安装消声器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须满足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粉尘2.808吨/年。

(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0350-559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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