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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关于滹沱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繁峙县县城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2-06-13 00:00       大    中    小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滹沱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繁峙县县城段)项目

繁峙县滨河公园西环桥下游210m处至繁峙代县县界

繁峙县水利局

山西迈润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沱河源头综合治理工程(繁峙县县城段)项目位于繁峙县滨河公园西环桥下游210m处至繁峙代县县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环保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滹沱河繁峙县滨河公园西环桥下游210m处至繁峙代县县界段共计2509m河道清淤疏浚及河道两岸新建堤防工程;河道两侧新建生态湿地共计159479m2;生态补水管网分为三部分:龙山水库补水至砂河镇污水处理厂旁滹沱河沿岸14km、大李牛村补水至下茹越水库4.2km、上双井村补水至滹沱河沿岸0.7km;治理河段内河道右岸1732m支口防护工程。项目总投资4930.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05万元。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扬尘采用现场四周设不低于1.8m围挡,施工道路定期清扫;施工现场每天洒水2~4次;水泥、黄沙等物料堆放于棚内并采用防尘布遮盖;河道两侧综合施工场外侧各设1座洗车平台对车身及轮胎进行清洗;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采取覆盖措施;运输扬尘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裸露地表进行覆盖;原料进行 遮盖,避免露天堆放;粉状建材运输应压实,填装高 度不超过车斗防护栏,并采取加盖车辆运输;限制运输车辆车速;施工尾气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保养;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做好施工周围道路交通组织工作避免交通堵塞;河道清淤恶臭分段施工,清除的淤泥及时回填,采用密闭罐车运输。

(二)落实污废水处理措施。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河道两侧综合施工场外侧各设1座洗车平台,并分别配套1台移动式隔油沉淀池,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洒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在综合施工场分别设置1座10m3移动式沉淀池,生活污水经移动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抑尘。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部分建筑材料可作为河岸沿线建设护岸、护坡时填方使用;废木料、钢筋头、废包装纸和塑料可回收外卖废品收集站处理;土石方及淤泥部分回填后剩余部分用于滩面场地平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2个综合施工场分别配置1个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机械设备简单维修产生少量废机油,河道左岸综合施工场须建设1座5m2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项目区硬化、绿化、美化工作,严禁占用绿化规划用地,保证绿化效果。

(六)制定规范有效的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减少和消除事故状态下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0350-559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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