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关于山西晶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尾矿年产60万m3轻质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2-04-06 00:00       大    中    小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西晶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尾矿年产60万m3轻质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

繁峙县平型关镇(横涧乡)河家窊村东侧0.75km处

山西晶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潞泽清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晶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尾矿年产60万m3轻质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位于繁峙县平型关镇(横涧乡)河家窊村东侧0.75km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建设规模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一条年产30万m3轻质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生产线,二期工程建设一条年产30万m3轻质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生产线,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8万元。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库、原料车间存及锅炉燃料堆存采用全封闭式砂料储库,全封闭生产车间,锅炉燃烧采用全封闭原料棚,配套固定式喷淋洒水装置抑尘;物料输送转运采取全封闭皮带运输机,转载点配套喷雾洒水装置;石灰石破碎、球磨分别设置1套集尘罩+布袋除尘器除尘,共4套集气罩2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石灰储罐和水泥储罐呼吸口设置仓顶脉冲除尘器进行处理;网片焊接机焊接烟尘采用半封闭固定焊接工位+集气罩+移动烟尘净化器防治措施;悬挂点焊机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净化;出渣口设置挡板,全封闭渣仓,喷雾抑尘,排放须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的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锅炉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烟气采用1套“低氮燃烧+SNCR脱硝+旋风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布袋除尘”工艺净化处理烟气。水泥采用罐车运输,块石灰、砂料等采用箱式清洁能源汽车运输,厂区及附近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设一座洗车平台对出厂车辆的轮胎进行冲洗,须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的表3无组织颗粒物限值要求。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量须满足总量指标:SO2:0.43t/a、NOX:2.19t/a、烟尘:0.12t/a、粉尘:0.1498t/a。

(二)落实污废水处理措施。锅炉生产废水和模具冲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采用A/O+MBR+消毒工艺处理后,泵入清洗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钢筋废料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废边角料经废料回收水槽收集,经水冲搅拌达到一定浓度后,由渣浆泵输送至废浆储罐内储存待用;不合格产品送至砂料存储区,作为原料重新加工回用于生产;底泥回用于生产;锅炉炉渣、脱硫渣(废石膏)储存于渣仓内,外售综合利用至水泥生产厂家作为添加剂或建筑公司作为建筑材料;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树脂:使用专用容器盛放,暂存于新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并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室内布置、绿化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项目区硬化、绿化、美化工作,严禁占用绿化规划用地,保证绿化效果。

(六)制定规范有效的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减少和消除事故状态下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0350-5591703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