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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关于繁峙县鼎盛商砼有限公司年产25万立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1-01-05 00:00       大    中    小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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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鼎盛商砼有限公司年产25万立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忻州市繁峙县繁城镇季家庄村南440m(山西省繁峙县北城钢铁厂院内)

繁峙县鼎盛商砼有限公司

山西晋美甘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繁峙县鼎盛商砼有限公司年产25万立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位于忻州市繁峙县繁城镇季家庄村南440m(山西省繁峙县北城钢铁厂院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建设规模为年生产混凝土25万立方,占地面积95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8万元。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采用全封闭库储存,内设覆盖全场的喷雾洒水装置,设喷雾炮降尘;原料输送水泥、矿粉、粉煤灰采用螺旋输送机输送,砂子、石子采用皮带输送,皮带走廊全封闭。混凝土生产搅拌系统,将搅拌机设在全封闭搅拌楼,在搅拌机上方安装脉冲布袋收尘器收集粉尘后,粉尘脱离滤袋落入灰斗,粉尘由卸灰阀排出,返回生产系统使用。除尘器排气筒高度21.5m,搅拌楼采取封闭结构。3座筒仓呼吸口产生的粉尘均采用1套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生产过程中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表3中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量须满足总量指标:粉尘0.39t/a。

(二)落实污废水处理措施。搅拌机冲洗水、罐车冲洗水、搅拌土作业区冲洗水经砂石分离器处理后,废水进入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泥沙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系统回用;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室内布置、基础减振和隔声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混凝土废料、沉淀池及砂石分离器沉渣、除尘器均回用于生产。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日常生活垃圾由当地村委统一清运。

(五)做好项目区硬化、绿化、美化工作,严禁占用绿化规划用地,保证绿化效果。

(六)制定规范有效的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减少和消除事故状态下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0350-559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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