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时间:2020-03-19 00:00 大 中 小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繁峙县龙盛商砼有限公司新建商砼搅拌站项目 |
忻州市繁峙县大营镇西三泉村西南侧 |
繁峙县龙盛商砼有限公司 |
山西沁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繁峙县龙盛商砼有限公司新建商砼搅拌站项目位于忻州市繁峙县大营镇西三泉村西南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建设规模为年生产混凝土10万立方,占地面积14596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7万元。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输扬尘经厂区硬化、运输车辆严禁超载,用篷布遮盖运输物品,防止物料洒落,并对运输道路设置专人定期洒水、清扫,抑尘;砂石储存粉尘采用全封闭钢结构厂房,并定期洒水。筒仓废气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筒仓顶部排放;物料转运粉尘采取全封闭皮带输送机,受料口、配料口采用封闭措施,并定期洒水。搅拌机位于全封闭搅拌楼内,经微负压收集后连接至1套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量须满足总量指标:粉尘0.731t/a。 (二)落实污废水处理措施。清洗平台设置10m3循环水池,清洗水循环使用;生产设备、罐车、地坪等冲洗废水经30m3沉淀池收集后返回于生产;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室内布置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混凝土试块经收集后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沉渣、除尘灰经收集后返回于生产;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五)做好项目区硬化、绿化、美化工作,严禁占用绿化规划用地,保证绿化效果。 (六)制定规范有效的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减少和消除事故状态下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0350-5591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