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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2-03-21 00:00       大    中    小     

  根据县财政局《繁峙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繁财预〔2022〕1号)和县财政局《繁峙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繁财预函〔2022〕1号)有关要求,现将繁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予以公开。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本单位共设置两个科室:

  1、办公室

  负责单位日常管理、草拟文字材料、会议组织、服务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公文、档案、印章、保密、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全系统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考核奖惩、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等工作。

  2、财务科

  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财务报表及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各类保险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资产管理与监督;负责在职与退休职工工资发放、单位运行经费执行、建账和预决算等工作。

  本单位人员编制:16人。现在职人数17人,其中全额事业(参公)6人,差补(80%)事业4人,定补7人,退休7人。

  二、主要职责

  繁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1952年,是县人民政府领导的全县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经济组织。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发展合作经济事业的方针、政策,制定供销社的发展规划:按照政府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食盐、废品收购等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供销系统发挥职能作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搞好为“三农”服务,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市社安排的各项工作及本单位日常事务。

  三、资产情况

  本单位现有资产1389530.9元,其中固定资产49330.9元,流动资产1340200元。

  四、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93282.09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93282.0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9482.09元,卫生健康支出48400元,住房保障支出65400元。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3293282.09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3293282.09元; 2021年收入预算2572807.00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2572807.00元,2022年比2021年增加了720475.09元,上升了28%.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2支出预算3293282.09元,2021年支出2572807.00元,上升28%。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93282.09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9482.09元,卫生健康支出48400元,住房保障支出65400元。

  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462.1元,主要用于办公费32000元,印刷费20000元,电费5000 元,邮电费3000元,差旅费20000元,大世界维修(护)费 2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43200元,福利费11426.67元,工会经费7835.43元。

  3、按支出用途分类,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702275.09元,项目支出1591007元。

  (三)“三公”经费、政府性基金、政府集中采购情况

  1、我单位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

  2、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3、我单位2022年政府性采购预算47000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2类,类下设款,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转移性支出、赠与、债务利息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和其他支出。

  经济科目是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在支出功能分类明确反映政府职能活动的基础上,支出经济分类明确反映政府的钱究竟是怎么花出去的。支出经济分类与支出功能分类从不同侧面、以不同方式反映政府支出活动。

  六、项目资金绩效情况说明

  (一)农村食盐安全政府补贴(繁政办函〔2020〕72号) 1441007元。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盐业市场监管确保食盐安全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93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市食盐安全示范县乡村创建工作的通知》(忻政办函〔2012〕105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县食盐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食用盐安全,消除碘缺乏病,进一步巩固我县食盐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坚持政府、集体、个人分级负担的原则,确保全县农村人口都能吃上合格碘盐。

  (二)食盐储备政府贴息(繁供发〔2016〕18号)150000元。根据省政府晋政发〔2011〕101号文件《关于建立我省食盐应急储备制度的通知》要求,满足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和食盐市场波动的需要,增强政府对食盐市场的宏观调控,确保特殊时期食盐的持续供应,遵循“企业储备、银行贷款、政府贴息、费用包干、自负盈亏”的原则和商业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我县盐业公司现有的仓储设施储备,食盐储备所需资金由盐业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财政定额贴息。

  附件:1.繁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2.繁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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