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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21 00:00 大 中 小
根据县财政局《繁峙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繁财预〔2022〕1号)和县财政局《繁峙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2022年度部门预算等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繁财预函〔2022〕2号)有关要求,现将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予以公开。
一、部门机构设置
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地址为繁峙县滹源大街081号。我单位内设机构:综合股(党组办公室)编制4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机要文电股编制2名,股级领导1名;文秘资料股编制9名,股级领导职数1正2副;督查室编制2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会务股编制2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政府信息中心编制10名,治超中心编制10名。
我办有行政编制数32名,全额事业编制20名。现有在职人数45人 ,其中行政人员34人(含在职工勤人员6人),全额事业人员15人(含治超中心4人),遗属1人,离休1人。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府各厅局发送县政府的公文。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六)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为县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七)指导全县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九)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管理无线电方面的工作。
(十)统一刻制、启用县人民政府所属各办、局、中心等的印章。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推动区域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企业上市。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十三)负责县政府外事及台、港、澳方面的工作,完成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四)拟定全县治超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县治超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资产情况
本部门现有资产6062682.58元,其中:固定资产6062195.12元,流动资产487.46元。
四、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45622.5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45622.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26413.5元,卫生健康支出219848.4元,住房保障支出299360.6元。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7245622.5元,其中财政拨款7245622.5元。2021年收入6405981元,增加了839641.5元,上升了13.1%。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7245622.5元,2021年支出6405981元,上升13.1%。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45622.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26413.5元,卫生健康支出219848.4元,住房保障支出299360.6元。
2.机关运行费支出434352.08元,主要用于办公费9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56200元、福利费52293.61元、工会经费35858.47元等。
3.按支出用途分类,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743500元。
(三)“三公”经费、政府性基金、政府集中采购情况
1.“三公”经费说明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0元。
3.2022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0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补助经费及存款利息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及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出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