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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解读

 时间:2020-06-22 16:04       大    中    小     

相关文件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预防为主、以人为本,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群专结合、科学应对的工作原则,制定我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必要之举。

  一、制定背景和意义

  2019年起,我县县级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进行了调整优化。县应急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2019年我县下发《中共繁峙县委办公室、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繁峙县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繁办发〔2019〕92号)文件,对我县应急救援体系进行了调整,建立了一个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16个专项应急指挥部。我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为其中之一,指挥长由县政府副县长王世伟同志兼任,副指挥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张国壁同志、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梁栋同志、县人武部部长刘振山同志、县政府办席熠伟副主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左宏廷同志、县气象局局长陈维胜同志兼任。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张国壁同志和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梁栋同志共同担任。

  根据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规定: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2016年9月19日印发的《繁峙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我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起草过程

  (一)开展调研,修订《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根据2016年9月19日印发的《繁峙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县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的调整,修订了《繁峙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

  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对《繁峙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并对各成员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采纳及修正。

  (三)对照省、市级预案

  省、市级预案下发后,与《山西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忻州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逐项对照,进行修改,做到上下一致。经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繁峙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代拟稿)。

  三、主要内容

  《繁峙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共分9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对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以及灾害分级提出了标准和要求。

  第二部分:繁峙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对县、乡两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及现场工作组和救援队伍进行了明确。

  第三部分:风险防控。对县、乡两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总体的安排和部署。

  第四部分:监测和预警。对县、乡两级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建设和预警机制管理提出规划和要求。

  第五部分:应急处置与救援。对各级、各部门在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后的信息报送、信息处置、先期处置、应急响应、 指挥和协调、 安全防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信息发布和应急结束提出了详细的部署和指导。

  第六部分:善后工作。对地质灾害灾情救援结束后的善后处置、社会救助和总结分析方面进行了规范说明。

  第七部分:应急保障。对地质灾害灾发生后的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技术储备与保障职责进行了明确。

  第八部分:监督管理。对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奖励与责任、监督检查预案解释部门进行明确。

  第九部分:附则。对名词术语解释、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部门和预案实施时间进行了说明。

  后附4个附件,分别是: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级别及预警措施、地质灾害灾(险)情分级及对应响应。

  相关文件: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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