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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行政执法信息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2-21 10:51       大    中    小      来源:繁峙县司法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局、办、中心:

  《繁峙县行政执法信息化试点工作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繁峙县行政执法信息化试点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试点工作开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山西省行政执法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1〕26号)及《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行政执法信息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21﹞13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围绕行政执法信息化试点各项任务,为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成立繁峙县行政执法信息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邢  静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刘玉树 县司法局局长

  刘  涛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成  员:居卫星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张  巍 县财政局局长

  钟文权 县人社局局长

  张文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双贵 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负责人

  彭爱国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永宽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俊智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郭俊明 县卫健体局局长

  闫东升 县应急局局长

  苏建政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负责统筹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掌握工作动态,组织协调,工作督导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结合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试点任务,进一步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为目标,依托省、市两级政务云和政务服务网,以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山西)和市级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为基础,逐步实现行政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信息自动采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和执法情况网上查询,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职权法定,依法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事项,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二)全面统筹,统一标准。在“数字政府”改革框架下统筹规划设计,强化政务信息资源的有机整合和高效利用,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司法行政机关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市级对口部门的对接,以市级平台为基础,推动信息系统的集约化建设和数据向上集中,以点带面,逐步构建全县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架构。要以推进行政执法便利化、便民化为导向,强化行政执法标准化。加大信息技术在行政执法领域的拓展应用,推进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共享和交换。

  (三)公开透明,便民利民。以统一平台的形式及时满足公众对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与监督的需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畅通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方便公众咨询、查询、投诉和监督,提高执法公开化水平。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推行移动办案

  加大科技手段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建立执法终端系统,推行移动化行政执法,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便携式打印机、移动执法快检设备等信息化执法设备,以省政府公布的《山西省省直部门权责清单》为执法工作指引,结合我县各部门梳理公布的权责清单,通过现场与后台数据实时联动,高效、快捷处理行政执法事务,做到快速出击、科学取证、准确定性,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办案效能,力争到2022年实现移动办案全覆盖。

  先进执法记录设备是保证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执法一线有效落实,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实施,大幅度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水平重要条件。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专题会议(市委依法治市专题会议)部署,市政府已统一集中采购4G执法记录仪,目前已完成公开招标、合同签订、发放等工作,县直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安排,加快推进设备调配、系统录入和培训应用等工作落实。

  (二)打造行政执法信息平台

  要完善网上办案系统。按照网上全流程办案与移动办案建设需求,拓展完善行政执法的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卷宗管理、统计分析、上报备案等功能,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网上办案,形成审批网络化和案卷电子化,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快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和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应用。

  要拓展信息公示平台系统。基于市政务服务网及其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及小程序等现有平台,结合我县实际,拓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查询等功能,采取智能化、扁平化方式为公众即时推送执法信息,拓宽行政执法主体和服务对象的交流互动渠道,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从执法公示、执法办案、业务监督和统计分析的需求出发,在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山西)平台架构内,依托市级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逐步实现执法信息全程记录、执法过程有效监督、执法数据统一共享,确保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管和全过程动态化监督,及时发现执法问题,提升监督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信息化工作的开展,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加强联动,切实推进试点工作开展;要结合实际按照工作方案、工作机制、任务分工及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强化指导协调。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市级对口部门的对接,积极争取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执法信息化工作的法制协调,推动试点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三)加大保障力度。财政部门要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保障行政执法信息化试点工作开展所需的装备、设施和运维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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