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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1-03-30 17:14       大    中    小      来源:中共繁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以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有力推动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现将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履职能力。抓“关键少数”,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全年先后组织学习16余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双统筹”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1次、第26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抓谋划重安排,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地生效。制定印发了《2020年繁峙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等方面对学法提出具体要求。将宪法学习列入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每年至少安排2次法治专题学习。深化“法律七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了法治进机关、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法治广场建设和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

  (三)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根据机构改革整体要求,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县长任副主任的中共繁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夯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常委会、常务会,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印发了《繁峙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六个方面24项重点任务,以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制定了《中共繁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等7个文件和相关制度,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贯彻意见,各行政机关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四是强化督察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督导组,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制定了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文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清理了5个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同时积极向企业宣传各项利企便民措施特别是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促进政策有效落地和执行。

  二、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政府权力清单,促进政府履职。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完善“四级四同”目录,完善公布“四办”清单。

  (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清理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同时,对保留的证明事项逐步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

  三、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把“制发”入口。严格按照《山西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核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4件。

  (二)加大备案审查力度,落实“备案”审查。已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自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同级人大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

  四、完善决策机制,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经县长办公会或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广泛征求意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公示并举行听证会,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听取和吸收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询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等制度,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县政府各部门及部分乡镇聘请了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共列席政府常务会议2次,参与化解信访及突发事件等3场次,解答咨询20余次。

  五、深化体制改革,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一)抓制度,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我县制定印发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工作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抓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在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改革,今年已开展农村秸秆禁烧、农业污染防治、河道非法开采、扫黄打非、食品药品检查等执法行动,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

  (三)抓联动,建立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相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衔接。县法院通过行政审判、民事审判、刑事审判“三大审判”,对审判中发现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5份。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机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建议落实反馈等制度,形成监督合力,促进个别行政机关切实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依法行政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六、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依法预防和化解风险。采取措施,依法预防和化解金融、安全等领域的风险,各部门建立合作机制,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行为。全年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力度,每年至少举办3次法治讲座,结合深化“法律七进”,加强宪法等法律法规及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送法下乡10次,法律进校园3次,发放法律宣传书籍和资料2万余份。

  (三)注重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各级调解机构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活动,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交通肇事、医疗卫生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出台了县政府与县法院联系对接机制,县司法局与县法院建立诉前调解对接机制,提前介入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办案压力。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全年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5件。

  (二)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结案等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互动联动机制,提高案件办理效果。今年,共接待复议咨询和复议当事人15人次,无行政复议案件。2020年共办理诉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积极做好行政案件的举证、答辩和出庭应诉工作,并全部在法定时效内完成。

  八、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工作推进不平衡。部门之间存在法治建设的进展程度不同步、目标及任务落实效果差距大等问题。二是执法人员素质不够高。部分执法人员法治知识缺乏,执法过程生硬,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法制机构人员数量不足。部分单位未建立法制机构,有的单位已建立法制机构,但机构内人员数量不足,法制人员能力水平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需要。

  下一步,我县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我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督导检查,努力推动我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高度。

  中共繁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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