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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2-29 00:00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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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局、办、中心: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尤为重要。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督导工作要求,按照“严、紧、深、细、实”要求,坚持“五不为过”,做到“五个必须”,落细落实省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实施措施和《山西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晋发〔2024〕10号)等文件要求,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为主线,全力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动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向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前移,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持续提升各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体系

  (一)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部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理论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理论学习。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扛牢压实全链条安全生产政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较真碰硬狠抓排查整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动态编制并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县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年要研究解决10项实际问题。实行县政府领导干部包保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县安委会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问题。进一步明确非煤矿山等行业主管部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全链条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专业监管部门和集中审批部门的安全职责。及时厘清职能交叉和新产业新业态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推进县安委办实体化。县乡两级领导干部要投入更大精力抓安全生产,定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持续巩固深化打击瞒报事故专项行动成果。配合好国务院安委办督导组对我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整体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三)进一步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完善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集中审批部门颁发相应许可证照后,实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牵头部门推送相关审批信息和资料,各监管部门做好监管工作。坚持实行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和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全覆盖派驻,确保监管无盲区、无缝隙。

  (四)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压紧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制定并落实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企业要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总监、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每年组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对发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及设备等行为,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职责。要强化举一反三整改落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矿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开展“体检式”精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机制,其他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推广矿山企业做法。企业必须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五)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员安全责任。持续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考核奖惩;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企业安全生产涉及的相关标准规范,纳入企业三级培训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学时及工作衔接点进行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标准,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让企业所有人员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落实企业举报奖励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凝聚监督合力。

  二、进一步深化安全治理模式转型

  (一)聚焦国务院安委办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发力。按照《忻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办山西矿山安全生产督导组第二阶段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忻安办发〔2024〕31号)要求,对照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结合全县实际,建立“三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切实做好国务院安委办督导我县矿山安全生产及转办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如期完成并及时上报国务院安委办督导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市安委办销号。通过“三个一批”,解决“多散乱”现象,进一步提升我县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监管效能,扭转事故易发多发被动局面,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我县非煤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重大风险源头管控持续发力。推动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制定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安全准入。行政审批、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对有关项目实施联合审查,加强源头安全防范。严格矿山安全生产准入。

  (三)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发力。集中开展安全意识大教育、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问题大整治、安全责任大落实活动。以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场所、危险作业环节管理和全员安全素质提升为重点,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动态清零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要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工“双报告”,监管部门挂牌督办并审核把关销号。

  (四)聚焦风险预警管控持续发力。加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完善露天矿山边坡、尾矿库在线监测。企业要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监管部门要通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加强对企业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五)聚焦监管执法提升持续发力。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配套制度标准。加大“互联网+执法”应用力度,推广“远程+现场”执法。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交叉执法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严格执法,及时公布和处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监管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强化专家配合执法、指导服务企业的技术支撑。

  三、进一步深化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一)深化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县安委会统一部署,聚焦当前制约繁峙安全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问题,着力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大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部门精准执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完善、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全民安全素质提升等行动,落实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措施,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国务院安委办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有机统筹,实现本质安全有效提升。

  (二)深化非煤矿山和尾矿库领域专项整治。采取过硬举措推进铁矿资源整治整合重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等文件要求,不断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按照《忻州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九必须九严禁”》要求,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坚持系统谋划、超前研判,动态、精准掌握隐蔽致灾因素,及时、有效治理重大灾害。以推动隐患源头治理为核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企业“体检式”精查。组织开展外包采掘施工队伍的专项整治。制定尾矿库闭库销号计划和销号清单,对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必须在年内完成闭库治理并销号。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头顶库治理。

  (三)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减量控大”要求,加大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深化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加强大型营运客车安全监管,严格“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常态化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整治。深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加强铁路沿线安全治理。

  (四)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持续推进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督促企业扎实开展“三级”教育培训和每年一次的全员培训,持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及时查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和工业气体充装企业安全风险评估。

  (五)深化消防领域专项整治。突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紧盯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文博单位、“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等高风险场所、低设防区域,聚焦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设施短缺损坏等问题,突出工矿企业办公楼、浴室、食堂、工棚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建筑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和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持续强化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建设和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

  (六)深化建设工程施工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在建工程、公路工程等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严格管控高边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重点排查整治隧道、桥梁等重点工程。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严厉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等行为。

  (七)深化经营性自建房领域专项整治。加强经营性自建房新改扩建审批和安全管理,强化日常检查,深入推进隐患整治。严禁违规加层加盖。装饰装修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严格监管转为经营用途的自建房行为。

  (八)深化燃气领域专项整治。强化城镇燃气企业运行安全。重点监管县域内重点燃气供应企业。巩固提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成效,继续实施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加强城镇燃气及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与此同时,要持续深化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民爆物品、文化旅游、电力、教体、医疗、农业农村(畜牧、农机)等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四、进一步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一)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机制。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完善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构建统一指挥、上下顺畅、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林业等防灾减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自然灾害联合会商和综合研判,做好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报,强化自然灾害危险区联防联控。建立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渠道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公众覆盖率。切实提升重大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和协同处置能力。加强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常态化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推动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

  (二)突出重点灾种风险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方面:推动实施《繁峙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十四五”规划(2021-2025)》和《繁峙县林火阻隔系统“十四五”规划(2021-2025)》。突出林区、自然保护地、涉林旅游景区等防火重点区域,落实网格化管理,加大巡护频次,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做好防火标识设置、宣传引导和火源管控等工作,严厉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防汛抗旱风险隐患方面: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防汛抗旱准备和隐患排查。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用,强化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完善防汛抗旱协作和应急联动机制,统筹做好防汛和抗旱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统筹调度,各乡镇、重点部门要强化预测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遇强降雨坚决果断撤避转移。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方面:加强日常监测防范,实施避险搬迁、工程治理,开展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和风险“双控”试点管理。地震灾害方面:立足全年全天候防灾,持续深化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用好联合会商等机制,加强监测监控,对排查发现的险情,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及时排危除险,该撤人的撤人,该搬迁的搬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气象灾害方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加强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多部门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运行。健全信息报告机制和临灾“叫应”机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助力防灾减灾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提升应急体系建设

  (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组织体系,加强人员力量配备。优化消防站点功能布局,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以民兵预备役、消防、武警为骨干的突击力量,以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矿山救护等专业性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社会救援力量、应急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队伍体系建设。做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加强综合性应急队伍标准化建设,提高队伍应急综合救援能力,做到一专多能。优化专业队伍布局,积极推进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

  (二)完善物资技术保障。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重大事故隐患和灾害治理、应急救援和安全监管设施装备配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乡村要加强基层网格化监管力量,配齐网格员。加强基层消防站、消防队建设,满足综合性应急救援需要。企业要加强班组建设,提高班组应急管理能力。全面开展应急救援资源普查,健全完善信息库,配足配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优化物资储备布局,健全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相结合的多层储备体系,形成完备的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加强应急救援专业装备配备,配置一批技术先进、性能可靠、机动灵活、适应性强的专业救援装备,重点配备救援和指挥车辆以及个人防护等装备器材。

  (三)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完善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组织体系,优化消防站点功能布局,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及时修订完善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推动各级修订专项预案。部署2024年应急演练工作,分类别、分层级编制年度应急演练计划。适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执法检查,依法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一线员工自救互救能力。健全应急指挥工作机制,严格值班值守,强化事故信息和灾情报送,加强应急调度,强化应对准备,遇突发情况能够协调联动、高效处置,及时救援救助。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采取封闭教学、脱产培训、外出学习、集中轮训、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推进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灾害预防、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等活动。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突出安全知识、岗位技能和自救互救等内容的培训,保证培训时间和质量。完善“全民素质提升平台”,大力推动全民素质提升。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经常性、针对性组织开展能力素质测试,全面检测监管执法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业务素质,真正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能打胜仗的队伍。

  六、进一步强化结果导向

  (一)强化考核督导。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督导范围,推动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组织考察、评优评先等事项的重要参考。

  (二)强化应急处置。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确保快速响应、高效处置,以强有力安全保障助推繁峙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责任落实。树立“严管就是厚爱”和“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的理念,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者违法履行职责,导致发生事故等危害后果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不仅追究企业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责任,而且追究属地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并依法将有关企业及人员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工作不落实、作风不扎实、执法不严格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或者诫勉。

  附件:2024年重点任务分解表.docx

  繁峙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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