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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8-30 00:00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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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印发繁峙县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局、办、中心:

  现将《繁峙县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繁峙县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为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衔接,加强现代农业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农业生产基本概况

  繁峙县位于山西省东北部、忻定盆地东部边缘,属华北气候区,黄土高原副区,为典型的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境内地形复杂,山峦重叠,丘陵起伏。年内季风环流随季节明显交替,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夏季雨量集中,秋季清爽温凉,冬季寒冷少雪。县域境内水资源丰富、水质优良,年降水量400毫米左右,雨量集中分布于七、八、九三个月,年平均气温8.3℃,无霜期平均125天,年平均积温2091.5~3455.1℃,平均日照总时数2906.5小时。

  全县耕种土壤分褐土、潮土、水稻土三大类、6个亚类,12个土属、19个土种。三大土类中以褐土为主,面积占94.69%;其次为潮土,面积占3.53%。在各类土壤中,宜农土壤比重大,适种性广,有利于农、林、牧业全面发展。

  全县总耕地面积75.6万亩,农作物年播种面积59万亩左右,其中水浇地面积17.4万亩,水田面积0.09万亩。近几年,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我县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2022年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4.35万亩以上,预计粮食总产达2亿斤以上,同时依托当地资源禀赋及产业发展基础,结合发展特色农业定位,积极发挥农业科技发展优势,按照产业结构调整,优势产业集聚要求,构建特色农业新型发展格局,加快建设谷子、黍子、藜麦等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进一步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打造现代农业品牌。

  (二)农业生产托管发展情况

  自开展农业生产托管试点工作以来,在县农业农村局以及各乡镇的大力宣传与引导下,绝大多数的种植户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生产托管这一现代农业发展理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全县逐步营造起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氛围。

  目前全县已从事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的服务组织共有20家,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连续两年(2020年、2021年)承担县级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的有10家。当前我县重点支持玉米的机械收获、秸秆还田、深耕、旋耕四个环节的农机服务,年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近5万亩,年均服务小农户3000余户。

  (三)工作基础

  农业是我们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繁峙县委、县政府一致高度重视当地农业发展,不断加大惠农强农政策支持力度,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努力发挥区位资源优势,推动本土特色产业发展,并加快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进程,探索构建农业全产业链发展体系建设。

  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可提高当地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同时推动实现农业生产绿色化。围绕省市关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文件要求,我县在实施试点项目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县乡联动、村级落实的工作机制,畅通各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及所在村、乡镇的交流渠道,为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等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项目目标

  紧紧围绕玉米等大宗作物生产和农户需求,着力瞄准当地关键且薄弱的农机作业环节,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形成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生产,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1.补助作物:玉米。

  2.补助资金:660万元。

  3.补助环节、服务价格及补助标准:根据我县农业生产实际情况,项目补助环节及服务价格为机械收获、秸秆还田149元/亩,深耕60元/亩,旋耕40元/亩,共计249元/亩。补助标准按不超过服务价格37%的标准进行补助。原则上完成四个作业环节,予以补贴。

  4.任务时间安排:时间为2022年9月~2022年12月。

  (二)制定标准

  1.提供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标准

  具有法人资格,原则上工商注册3年以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群众认可,社会反映良好;

  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各类机械要经过年审;

  具备与服务相适宜的固定场所及办公设施,有相应的管理人员;

  具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信息收集、管理以及服务档案留存能力,能够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

  2.托管服务应达到的标准

  作业机手要严格按照机械调试标准进行规范操作,确保托管环节作业到位;

  收获时做到无明显漏收漏割,籽粒破损率在最低范围内;

  田间耕作要深浅一致,纵到边横到面,不留死角,作业面平整;

  以上标准,在田间作物正常长势下,作物倒伏严重或者不适宜机械大面积作业等情况不参照。

  (三)优选服务组织

  按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条件要求,在全县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掌握当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基础上,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并优先支持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和切实保障服务效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单环节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家。

  (四)监督项目实施

  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服务标准等,并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实施主体要及时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县农业农村局对服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指导做好各项服务图表资料的填写等。

  (五)检查验收

  项目实施后对服务组织的管理,包括服务范围与承诺、服务工作内容与标准以及合同管理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和服务合同,以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采取乡(镇)初验、县级抽验的方式,由县农业农村局与财政局负责组织成立验收考核组,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考核验收。根据农业生产时令、季节性较强的特点,原则上在每个服务环节结束后及时进行考核验收。

  验收程序:1、服务环节结束后,由服务地所在乡(镇)组织相关人员和村干部按照服务合同对服务内容进行实地初验核实;2、初验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专家人员进行验收,随机抽取5%的服务任务,依据服务合同并结合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作业数据进行核实,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报告。

  (六)兑付补助资金

  对服务环节验收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汇总有关总结资料,并组织服务组织到财政部门报账,财政部门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七)绩效评价

  项目完成后,县生产托管领导组办公室要对项目实施主体的项目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给予总体评价,做好项目总结,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实施主体确定及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领导组,统筹协调农业农村、财政和乡镇等单位和部门,确保项目落实。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试点工作的执行落实和政策宣传,审核批复实施主体的项目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和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有效模式。

  (二)强化实施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要加强对托管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弄虚作假、服务面积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农民投诉多的服务主体,要及时取消其承担项目任务的资格。

  (三)强化资金监管。完善制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要安排必要的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引导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研究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和服务合同规范文本。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要加强农业生产托管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繁峙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领导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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