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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农业生产托管高质量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7-15 00:00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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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印发繁峙县农业生产托管高质量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繁峙县农业生产托管高质量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繁峙县农业生产托管高质量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全县农业生产托管扩面提质增效,持续深化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与高效农业有机衔接,提升全县农业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关于深化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户自愿,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围绕建立完善农业生产托管组织体系、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加强农业生产托管行业监管等开展试点,形成一批典型经验,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全县农业生产托管加快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情况

  (一)农业生产基本概况

  繁峙县位于山西省东北部、忻定盆地东部边缘,属华北气候区,黄土高原副区,为典型的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境内地形复杂,山峦重叠,丘陵起伏。年内季风环流随季节明显交替,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夏季雨量集中,秋季清爽温凉,冬季寒冷少雪。县域境内水资源丰富、水质优良,年降水量400毫米左右,雨量集中分布于七、八、九三个月,年平均气温8.3℃,无霜期平均125天,年平均积温2091.5-3455.1℃,平均日照总时数为2906.5小时。

  全县耕种土壤共分褐土、潮土、水稻土三大土类,6个亚类,12个土属,19个土种。三大土类中以褐土为主,面积占94.69%。其次为潮土,面积占3.53%。在各类土壤中,宜农土壤比重大,适种性广,有利于农、林、牧业全面发展。

  全县总耕地面积75.6万亩,农作物年播种面积59万亩左右,其中水浇地面积17.4万亩,水田面积0.09万亩。近几年,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我县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2022年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4.35万亩以上,预计粮食总产达2亿斤以上,同时依托当地资源禀赋及产业发展基础,结合发展特色农业定位,积极发挥农业科技发展优势,按照产业结构调整,优势产业集聚要求,构建特色农业新型发展格局,加快建设谷子、黍子、藜麦等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进一步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打造现代农业品牌。

  (二)农业生产托管发展情况

  自开展农业生产托管试点工作以来,在县农业农村局以及各乡镇的大力宣传与引导下,绝大多数的种植户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生产托管这一现代农业发展理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全县逐步营造起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氛围。

  目前全县已从事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的服务组织共有20家,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连续两年(2020年、2021年)承担县级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的有10家。当前我县重点支持玉米的机械收获、秸秆还田、深耕、旋耕四个环节的农机服务,年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近5万亩,年均服务小农户3000余户。

  (三)工作基础

  农业是我们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繁峙县委、县政府一致高度重视当地农业发展,不断加大惠农强农政策支持力度,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努力发挥区位资源优势,推动本土特色产业发展,并加快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进程,探索构建农业全产业链发展体系建设。

  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可提高当地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同时推动实现农业生产绿色化。围绕省市关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文件要求,我县在实施试点项目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县乡联动、村级落实的工作机制,畅通各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及所在村、乡镇的交流渠道,为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等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思路和目标

  紧紧围绕玉米等大宗作物生产和农户需求,着力瞄准当地关键且薄弱的农机作业环节,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形成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生产,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计划在2022年底,全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达25家以上,其中进入县级名录库的服务组织达5家以上;全年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达20万亩次;全县年服务小农户达0.8万人次。

  四、试点任务

  (一)完善农业生产托管组织体系

  在已建立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健全县级统一领导、乡镇统筹安排、村组落实,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财政、农机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农业生产托管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区域农业生产托管。

  完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提升项目实施效益。重点是结合县域实际,细化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项目申报、实施、验收流程,同时建立健全以工作效益、农户满意度为主的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责任落实。

  加强服务质量监管,探索建立县级农业部门为主导,乡镇为单位,服务主体、服务对象(农户)、农户所在村组织等多方参与的纠纷调处机制。

  鼓励引导并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主体,围绕所服务区域建立相对独立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站,在托管服务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作业数据核对等方面为农户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二)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

  支持当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服务公司等不同类型服务主体发挥优势和功能,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引导不同服务主体以资金、技术、服务等为纽带开展联合与合作,推动服务领域拓展和服务链条延伸,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逐步建立服务主体名录库管理制度,对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优、信誉良好、群众认可度高、运营管理规范,连续2年以上获得承担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任务资格,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表现良好的服务主体纳入县级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后续中发现弄虚作假、质量不达标、服务对象投诉多的主体,一律清出名录库,并且五年内不得承担相应财政项目任务。

  努力加大对优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的培育,适时开展县级示范服务主体评选工作,树立产业模范。

  (三)加强农业生产托管行业指导和监管

  及时组织县农业部门、农机部门与相关专家学者,围绕本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作业环节,重点是玉米的机械收获、秸秆还田、深耕、旋耕等,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托管服务标准或服务规范。同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并加强对服务价格的指导和监督,确保价格合理,补贴合规。

  结合中央、省、市有关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文件,对标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县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合同(样本),进一步加强对服务主体与农户签订合同的指导和管理,发挥合同监管在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服务质量、维护农户利益等方面的作用。

  大力创新监管手段,灵活运用农机作业监测终端应用,跟踪监测各服务主体服务情况,对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群众不满意的服务主体,及时予以通报并督促改正。

  五、预期效果

  通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可有效加快我县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进程,助力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完善构建县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体系,助力农业产业绿色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农民增产增收,从而带动更多小农户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真正意义上缓解“无人种地”的农业困境。

  六、试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推进农业生产托管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县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相关部门以及所涉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托管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业生产托管高质量发展的领导工作,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确保任务落实。县托管办负责工作日常事务,明确目标任务、试点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加强试点政策实施的业务指导、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加大试点工作的执行落实和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探索和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有效模式。

  农业生产托管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所涉乡镇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及时成立乡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和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本辖区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并安排专人与县托管办做好工作对接。

  (二)加大政策支持。财政金融方面,在上级补助资金已下达的基础上,针对农业生产托管关键环节等方面,县委、县政府在制度及资金上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及时研究制定托管服务发展奖补政策,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人才建设方面,要健全人才服务体系,完善人才培育制度,探索运用现场教学及实训基地等多种形式,努力加强农业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适时开展农机操作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农业骨干和农机能手。

  (三)强化宣传培训。研究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并加以宣传引导,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切实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努力引导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持续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广大农民和服务主体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认真加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保障工作经费。县财政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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