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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4-07 00:00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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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印发繁峙县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中心:

  《繁峙县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繁峙县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有序开展,顺利实施、取得实效,根据《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晋乡振发函〔2021〕77号)、《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行动方案》(晋乡振发〔2022〕17 号)、《忻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的工作方案》(忻乡振发〔2022〕4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把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作为“冬季行动”的重要内容,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按月调度,务求实效,确保圆满完成创建工作。

  二、创建任务

  2022年全县完成好“繁城镇赵家庄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和“万恒中药材种植”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创建项目等2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项目入库(2022年1月26日—2月28日)

  示范创建项目主管单位按照“村申报、乡审核、行业部门论证、县备案”的入库流程,示范创建项目及资金需求全面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并明确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主体,抓紧落实项目立项、部门论证、项目用地、环评审批、资金筹措、工程招标等前期手续。按照省市县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制定项目实施时间表、路程图,量化实化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实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目标任务,报县乡村振兴局。

  第二阶段:项目规划(2022年1月26日—3月20日)

  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实施工作领导组要组织相关部门,抽调专业人员,参照示范创建主要指标,立足现有村庄基础,坚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的原则,科学设计、合理规划,形成专业的规划设计方案并报省、市备案。同时,要统筹行业部门力量,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压缩审批流程,协调解决开工建设前的各类问题。建立项目建设清单,明确项目建设方式,启动招标投标程序,确保示范创建项目手续开工前全面办结。

  第三阶段:项目实施(2022年3月24日—12月20日)

  两个示范创建项目要于3月底前全面启动实施,并根据项目建设清单,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调度,抓好质量监管,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

  第四阶段:项目验收(2023年2月15日前)

  2023年2月中旬前示范创建项目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进行自行验收,验收结果形成报告报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实施工作领导组;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实施工作领导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在各项目自行验收的基础上,对示范创建项目的验收情况进行复核,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和市乡村振兴局。验收合格的,向社会公示公告。

  四、组织保障

  (一)深化思想认识

  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专题部署,把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今年的重点工程,全力完成创建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及有关单位,依照《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繁峙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实施工作领导组的通知》(繁政办函〔2022〕3号)文件,对照成立相应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实施工作领导组。各行业部门要倾斜支持、督促指导,乡村两级对照创建指标,明确主体责任,立足村情实际,做好示范创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手续办理、实施管理等工作,同时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项目创建工作中,带动群众增收。推动形成“县级主抓、乡村主责、市场主导和村民主体”的“四主”工作机制。

  (三)加大政策支持

  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要坚持县域规划一盘棋,统筹协调一体化整体推进。要通盘考虑城镇村庄规模结构和功能布局,按要求对项目予以资金的配套和资源人才的支持;相关行业部门要在示范创建前期各项手续方面给予支持,尽快办理办结。

  (四)强化督导推进

  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督导组将对创建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重点抽查、督促推进,对敷衍应付、行动迟缓、慢作为、不作为的进行通报,倒逼项目有序推动,见到实效。

  (五)按月调度报告

  建立项目实施按月调度报告制度,示范创建项目主管部门要每月定时向县示范创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送示范创建工程进度和工作推进总体情况(报送具体时间与市调度保持一致),同时抄送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督导组,重要情况随时报告。(联系人:张寅飞;联系电话:0350-5528011;邮箱:fsxtzb@163.com

    附件:繁峙县2022年度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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