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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4-21 00:00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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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印发繁峙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繁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

  《繁峙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繁峙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继续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2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我县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24处,其中滑坡7处、崩塌53处、泥石流61处、地面塌陷3处。我县全境都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广、威胁重的基本形势短时期内难以扭转。

  (二)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县气象局预测,“预计2022年全县年降水量在410~510毫米之间,较常年偏多;夏季,降水偏多,气温偏高,季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可能出现局部洪涝和阶段性旱象”短时强降雨和连续阴雨极端天气极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按照气象局2022年天气预测情况,经相关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和专家会商研判,预测2022年全县地质灾害数量比去年较多,高发类型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矿业开采活动和公路切坡建设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全年都有可能发生,尤其是伴随雨水下渗,岩土体湿重增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加大。

  (四)重点防范时期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特点、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及以往地质灾害发生情况,预判全县2022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分为两个阶段:一是3-5月(尤其是5月)土体解冻期。这一期间内气温升高,土体解冻,受土体冻融及土体中的地下水作用的影响,易发生坡体崩塌与滑坡地质灾害。二是主汛期6-9月份(尤其是7、8月),这一时段降雨量估计达到全年的80%左右,因汛期强降雨极端天气影响极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

  二、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

  2022年我县重点防治区总面积273.49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1.5%。该区域涉及岩头乡的西部以及繁城镇南部,与代县接壤;东山乡砂石线旅游公路及周边村庄;神堂堡乡108国道及周边村庄。该区域内地质环境条件差,人口密度大,人类工程设施多,地质灾害及不良地质现象发育密集,对区域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有严重的影响。

  涉及到的风险较高的隐患点有岩头乡境内239国道沿线隐患点、木格村崩塌、水峪村崩塌、元山村崩塌、兵马会村西北崩塌、台峪口村南滑坡;东山乡境内砂台线沿线隐患点、童子崖崩塌;神堂堡境内108国道沿线隐患点、青羊口村东和村北崩塌;下茹越乡塔西沟村崩塌等。以上所列是县级明确的重点防范隐患点。此外,各乡(镇)、部门要在各自年度防治方案中,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本单位需要重点防治的隐患点和区域。

  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调查评价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忻州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忻州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三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忻地灾组发〔2022〕1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和检查工作。充分利用省、市组织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风险普查和高精度调查等成果,明确我县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措施,为防灾减灾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体系。对每处隐患点都要落实监测人、监测责任人,并完善档案,落实隐患点“六位一体”管理制度,落实监测责任,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群死群伤事故。5月底前将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全部发放到位,并将隐患告知书发放到相关责任单位。

  2.专业监测网络建设

  针对各隐患点实际,对威胁人口较多、暂时不能采取治理搬迁措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报请省自然资源厅安装普适性监测仪器。今年计划对岩头乡元山村、大营镇迷回村、涧头村、羊圈村4处崩塌隐患点安装监测仪器。建设技术先进、实时监控的预警监测系统。已经安装实时监测仪器的隐患点,监测信息要纳入预警监测和应急指挥平台,引导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向实时化、科学化、信息化发展。

  3.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为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水平,积极构建自然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的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三)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

  在“4.22”地球日、“5.12”防灾日、“6.25”土地日等法定节日利用广播、短信、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5月底前对各乡镇、部门地灾防治工作人员、乡村监测员和有关矿山企业负责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宣传地灾知识。大力加强地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牢固安全观念。

  2.全面排查隐患,落实防治措施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在春季冻融期和汛期,重点是人口集中居住区、公路沿线、学校周边、旅游景点、各类矿山工业工程建设场地及山区削坡填沟建房区域。坚决做到排查要全覆盖、不留死角,查清安全风险,摸清隐患底数,圈定重点防治区。对于切坡建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治理或针对性的排危除险,切实消除隐患威胁。对纳入工程治理及避让搬迁的重要隐患点,要落实资金,倒排时间表、任务图,明确责任人,要专人监督、挂牌督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确保治理到位;对纳入日常监测的隐患点,要明确专人盯守,严格落实监测监控措施,发现情况变化要及时预警、迅速组织群众避险撤离。

  3.切实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监管。要求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切实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督建设工程和地质灾害配套工程按照“三同时”原则设计、施工和验收。从源头上防控人为地质灾害发生。

  4.治理搬迁

  对因工程建设、矿山开采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责任单位治理搬迁;对于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治理搬迁。

  (四)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1.落实应急管理和技术支撑机构

  加强县、乡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建设。县级要签订协议落实技术支撑单位,建立防治专家库,保证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继续增强县乡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落实编制机构,充实防治专家队伍,保障专项经费,落实监测补助,更新应急物资,配备救援器材,落实应急车辆,进一步提高处置能力。

  2.抓好应急预案的落实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在汛期前完成《繁峙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好以乡(镇)、成员单位、村庄、厂矿、学校等单位的应急预案的编修。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要在汛前期组织一次县级应急避险演练,并组织指导各乡(镇)、相关部门在各自隐患点进行避险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政府组织能力,部门配合能力、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3.强化抢险救援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繁峙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能够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人员安置等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做好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4.加强值班值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地质灾害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和通讯畅通,县、乡应急分队要时刻保持人员在岗,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地质灾害险情信息,不得迟报、误报、瞒报、漏报。

  四、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及时完善调整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大格局,同时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地灾害防治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忻政办发〔2013〕7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准确定位,明晰职责,强化责任落实。

  (二)制度保障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切实认真落实《忻州市地质灾害防治“五项制度、三项要求”》规定。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并做好地质灾害值班值守、灾险情报告、“两卡一书”发放、地质灾害“三查”和隐患点“户口式”管理等工作。

  (三)经费保障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和群防群测员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经费由责任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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