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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2-04178 | |
发文字号:繁政发〔2022〕2号 | 成文时间:2022-03-16 |
发文机关:繁峙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繁峙县人民政府关于向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第二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2022-03-18 |
时间:2022-03-18 00:00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中市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1〕47号)要求,经县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第二批将县自然资源局等12个单位的74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集中实施,并将确实不宜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施的首批划转的30项事项退回原单位实施。现将第二批划转事项目录和退回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认真做好划转事项的审管衔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附件:1.繁峙县“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目录.docx
2.繁峙县“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行政审批事项退回目录.docx
繁峙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