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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繁峙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工作机制的通知

 时间:2022-01-04 00:00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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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繁峙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工作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局、办、中心∶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单位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9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忻州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工作机制的通知》(忻政办发〔2021〕7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动实施《山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和《山西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晋政办发〔2021〕60号),繁峙县建立繁峙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县交通运输局会同辖区内铁路集团公司建立“双段长”对接工作机制,设立两级“双段长”,并组织开展“双段长”各项工作。

  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负责督促、指导全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开展“双段长”责任制工作督促指导,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县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指导协调我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落实,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治理任务。繁峙县“双段长”分别由县政府负责人和铁路站段负责人担任,乡级“双段长”由乡(镇、街道)负责人和铁路车间负责人担任。同时要建立人员随工作岗位动态调整制度,确保“双段长”工作机制保持稳定。

  二、工作职责

  (一)地方段长

  1、县级段长:全面负责繁峙县铁路沿线及周边环境问题的治理与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铁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路的协作和信息沟通,监督各乡(镇、街道)级段长按期保质完成整治任务并做好县联席会议交办的整治工作,做好繁峙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2、乡(镇、街道)级段长:根据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要求,具体落实辖区内铁路沿线及其周边环境问题的治理与整改任务。及时完成和落实上级段长下达的治理任务和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联合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治危及铁路安全的风险隐患,对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问题逐级上报,确保辖区内沿线各类问题及时得到整改。对已超越本级处理能力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段长。负责做好铁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铁路沿线群众的教育工作,促进协作和信息沟通,营造专项整治行动良好氛围,共同维护铁路安全。

  (二)铁路段长

  1、负责指导、督促所辖管段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段长责任制”工作督查,承担产权范围内的治理责任。积极配合地方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与地方段长及时互通信息、开展跨区段间管理、跨铁路内部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2、积极协助地方做好所辖沿线周边环境问题的治理与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日常巡查,监督所辖工区段长按期保质完成治理任务,及时做好上级段长交办工作。做好所辖铁路沿线环境治理有关管理协调工作。

  3、协助地方参与周边环境问题的治理与整改工作。做好对发现问题点位的信息通报、问题处置等工作。对所发现的已超越本级处理能力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段长,并提出处置建议。各级“双段长”要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和责任范围,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和忻州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协同配合,完善定期会商和联合处置、信息报送等制度,建立健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治理工作精细化、常态化、规范化。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铁路有关部门作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双段长”责任制的重要性,明确层级责任,健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的日常管理机制,落实治理工作专项经费,明确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贯彻落实,实现网格化、精细化、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要经常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问题,摸清问题隐患底数,建立清单并下发各相关单位,推动工作落实;对隐患问题清单排查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注重跟踪了解,积极推动逐一对账销号,对职责不清的要注意研究,加以协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山西省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的要求,主动落实安全责任,形成高效协同的治理工作合力,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对各乡(镇、街道)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跟踪落实治理结果,定期通报治理进度,对问题排查不彻底、治理工作不落实、整改问题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同时对“双段长”工作推进不力、履职不到位的,视情节进行通报、约谈、问责。

  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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