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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8-06 00:00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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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繁峙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局、办、中心:

  《繁峙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繁峙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促进政府行政效能提升,根据《忻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良便捷高效服务。

  二、公开原则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

  系,合理划定公开信息的范围,做到主动稳妥、规范有序。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公开信息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实施公开。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公平、公正,客观反映工作实际。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信息发布应及时有效,满足社会和公众需求。坚持便民原则,对公开的信息要进行整理、加工,内容简明,形式多样,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查阅。

  三、公开内容

  (一)进一步推进转型发展,加大政策主动公开力度

  1.逐渐确立以政务公开为导向的工作转型。围绕省、市、县关于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对产业转型、项目转型、绿色转型、外贸转型、数字化转型、体制机制转型等方面政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梳理汇总转型发展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具体举措、典型问题、落实情况及对公众关切的互动回应等,制作转型政策专栏、专题,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方便各类市场主体找政策、办服务、解疑惑。(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集中公开“十四五”规划及政策措施。主动公开县政府“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文件,系统梳理县政府历史规划(计划)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3.主动公开与各类市场主体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等,并针对与各类市场主体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做好行政执法公开、政务服务公开、市场监管公开和征地信息公开。有关部门还应当将制定和执行的与市场主体相关的创业、创新、人才、规划、产业、项目、市场、金融、税费、奖励、补贴等政策及时公开。(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4.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县财政局、县政府信息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强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规范管理

  5.加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除依法涉密之外,特别是事关重大民生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乡村振兴、促进就业等方面,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限行、调价、准入、许可、基建、拆迁等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必须及时、主动公开。(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6.建立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台账。要确保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数量占比逐年下降。严格审核未主动公开公文的依据和理由,定期审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上位政府文件为主动公开的,公开属性原则上不得拟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7.做好涉及公众利益函复类公文的主动公开。法定公开内容之外,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作用,或涉及公众利益,有必要让公众知晓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函复类公文应当公开,相关政府文件属性应当被认定为主动公开。政府部门联合发文的,由牵头单位做好拟发公文属性认定工作。(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效能和质量

  8.在26个基层政务公开领域实施公开目录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基础上,在交通运输领域、职业教育领域、人防工程领域试推行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相关部门要做好和上级部门的对接工作,确保3个新增领域试点目录全面准确。(26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相关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教科局、县住建局负责)

  9.各乡(镇)及26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相关部门要抓好已公布标准目录的执行。县政府办公室要对各领域标准目录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未按要求进行公开的,要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相关通报情况纳入当年目标责任考核。(26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相关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信息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 强化政策解读的多元化

  10.提升文件政策解读质量。从2021年起,政策性文件多样化解读率不得低于90%。解读材料除对政策本义进行通俗化、生动化解读外,还应重点对政策的背景、意义、作用、关键词、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进行解读。要多使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解读方式。对政策公布后社会公众的反响和疑问,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延伸解读、补充解读。(县直各部门、县政府信息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11.进一步发掘政策解读发布渠道。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广播电视等渠道,发布政策解读材料,扩大受众面,提升知晓度。针对各乡(镇)、各部门的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要第一时间推荐到“山西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五)积极回应公众关注问题

  12.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权统一的原则,对不同舆情回应的责任主体进行划分,明确组织协调关系,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主体;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预警、回应机制,严格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出现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政务新媒体要建立健全互动回应机制,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及时了解社会关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六)持续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

  13.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措施、疫情动态、科普宣传以及对疫苗监管、流通和预防接种等信息的公开。在准确、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的同时,更加注重个人隐私保护,更加注重对社会谣言的回应澄清。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县卫健体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七)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

  14.县政府信息中心要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2021年年底前,县政府门户网站要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要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按要素搜索等功能。按照国家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部署,主动参与建设全省政务公开一体化平台的工作。(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

  (八)探索设立政务公开专区

  15.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探索开设“政务公开专区”,逐步建成集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解读、政民互动、政策咨询、事项办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入园入学、就业就医、扶贫扶困、养老服务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政策宣传册及宣讲会等方式,进行定点、定向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精准度。(县行政审批局、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九)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

  16.依申请公开全面实行“登记制”和“书面答复制”,即有申请必登记、有申请必答复;书面答复应当包含查找检索相关政府信息的过程事实、处理决定的法律法规依据、申请人行使救济权的期限、途径等内容。同时要严格按照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报批、送达、归档等步骤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力求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措辞得当,在保障申请人权利的同时维护好政府公信力。(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十)优化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17.各乡(镇)、各部门要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发布的政府信息要严格审核,责任到人,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要完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备案、发布机制与督促约束,完善部门文件报送政府门户网站制度、联络员制度等情况通报制度。(县政府信息中心、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十一)积极参与省政务公开“亮点工程”工作

  18.按照省政府实施政务公开“亮点工程”的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结合工作实绩、亮点特色、群众口碑和社会效果等方面评价,从全县政务新媒体、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依申请公开、舆情回应等方面,分别择优推荐本年度最受群众欢迎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最受百姓认可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单位、最受百姓认可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最具代表性的依申请公开答复案例、社会效果最好的政务舆情回应案例、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优秀讲师,参与省政府开展的政务公开“亮点工程”评选活动。被推荐的单位将在年度考核中获得加分,获得推荐并被省政府采用的单位或个人将获得全省表彰,以此激励先进、鼓励创新、推广经验做法、发挥示范效应,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升级。(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十二)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9.各有关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突出抓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公共文化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活动和考试招生信息政策的公开工作。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等的信息公开力度。(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三、考核督导

  按照《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忻州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县政府办公室将对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全方位的考核考评,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形成工作导向。要结合工作进度进行抽查督导,并将抽查的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领导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确定1名负责同志,履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下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有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各乡(镇)、各部门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的机构工作人员应尽量保持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应在调整后立即将调整后的人员信息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同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确保工作推进不断档。

  (三)通过自查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开展自查自评,重点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于8月15日前将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于9月底前对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县政府办公室;于12月5日前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书面报告报县政府办公室。

  附:繁峙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目标任务分解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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