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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5-24 00:00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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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繁峙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局、办、中心:

  现将《繁峙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繁峙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是全县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64号),及《忻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完善管养体制、强化资金保障、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全面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品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上下联动、运转高效、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方监督有效、政府激励考核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通客车路段安全性保障到位,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实现旅游公路专用性。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2%以内,农村公路养护机构设置率达到100%,机构运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比例达100%。到2025年,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基本健全,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明显提升,形成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的农村公路交通运输体系和高质量发展格局。

  三、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一)加强统筹和政策引导。县政府对农村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由县交通局、县财政局牵头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县交通局按照《繁峙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健全完善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农村公路发展指导意见,强化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监督考核,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县财政局加强县级资金统筹,筹集县级养护补助资金,将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列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二)履行主体责任。县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三农”工作统筹谋划,按照《繁峙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

  农村公路包括路基、路面、公路用地、桥梁涵洞以及公路防护、排水、交通安全等附属设施、设备。

  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县域县道总长125公里。

  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县域乡道总长548公里。

  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县域村道总长582公里。

  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

  县级路长体系组织机构:总路长由县长担任,县级路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

  乡级路长体系组织机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乡级路长;

  村级路长体系组织机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路长。

  (三)落实乡村两级责任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乡级政府在县级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确定专职工作人员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村道管理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对村道进行管理养护。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广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农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采取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贫困人口提供就地就业机会。(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措

  (一)养护工程。依据《忻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忻政办发〔2020〕122号)规定,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标准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进行补助。交通运输局依据定期开展的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结果,明确需实施预防养护工程或修复养护工程的路段,充分考虑每年的应急养护工程需求,编制年度养护工程建议计划和资金预算。(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日常养护。依据国办发〔2019〕45号和晋政办发〔2020〕64号文件精神和《忻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规定,2021年起,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6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4000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高于省定标准时,不得再降低。补助金额省、市、县按2∶1∶7的比例负担。繁峙县日常养护总里程1250.11公里,总金额686.72万元。

  五、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禁止截留、挤占或者挪用,使用情况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作为对管理养护工作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各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财政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乡<镇>人民政府)

  六、管理养护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为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开展绩效考核,县交通局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对乡(镇)管辖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乡(镇)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或人员对所管辖区域的农村道路养护质量巡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一)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模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日常巡查、日常保养,激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小修保养、养护工程、专项养护等专业性较强的养护工程,通过市场运作交由专业化队伍承担;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通过签订长期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快推动旅游公路专用性管理。对旅游公路特别是直通景区的主线、支线、连接线,按旅游专用公路管理。公安、交管部门可根据公路交通状况,在旅游公路重要节点设置交通运行监测,采取必要的限行、禁行等交通管制措施,未经依法批准禁止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在旅游公路通行,提高旅游公路交通安全运行和公共服务能力,打造“畅安舒美绿”的智慧旅游公路。在旅游公路管养过程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环保理念,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保护好文物古迹、自然景观、水体、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三)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强化安全隐患治理,逐步完善已建成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持续推进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病)桥隧改造、“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有效治理超载超限运输,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制度和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进一步健全各级农村公路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推动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坚持绿色环保发展理念,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开展“百乡千村万里美丽农村路”创建工作,实现路与自然和谐相融。完善路政管理体系,全面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设路政员,由县道路交通行政综合执法队人员兼任。乡(镇)设监管员,由乡(镇)政府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委任若干名乡村道路监管员。村设护路员,根据养护工作实际情况聘用若干名农村公路护路员,并吸纳当地村民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优先向贫困户农民倾斜,提高困难群众的参与度与受益面。(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先行工程,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同步部署落实。

  (二)强化督导考核。县政府将加大考核力度,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财政补助资金挂钩。

  (三)开展试点创建。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要择优选择部分基础工作扎实、典型示范带动性强、养护体制改革取得实效的乡(镇)作为试点将经验推广全县。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以试点、示范为引领,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品质。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围绕改革主要工作,综合运用多种媒介载体,准确解读政策举措,深入发掘和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改革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改革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广泛关心、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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