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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繁峙县推进手工业巩固提升奖励补贴政策的通知

 时间:2020-03-09 00:00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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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局、办、中心:

  现将《2020年繁峙县推进手工业巩固提升奖励补贴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

2020年繁峙县推进手工业巩固提升奖励补贴政策

  为进一步保障我县手工业更好更快发展,增强手工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持续巩固提升全县手工业发展水平,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手工业奖励补贴政策调整制定如下:

  一、奖励补贴政策

  凡在我县县域内注册并签订入驻协议的,带动就业20人及以上并达到带动贫困人口一定比例、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手工业企业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厂房及设备补贴政策

  对入驻企业需求的厂房及设备,以企业自建、自购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具体参照繁政办发〔2017〕154号文件当中的厂房补贴政策及设备补贴政策,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安排。

  (二)企业用工培训补贴及吸纳就业补助

  对于入驻企业招工人数在20人及以上未完成用工培训的,县政府将继续委托企业对工人进行培训完成技能提升,企业严格按照相关培训要求进行培训。培训期为半年,培训结束后,每培训1个合格工人,政府补贴3000元。(稳定就业3个月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补贴给企业,稳定就业达到6个月发放剩余的1500元。以企业发放打卡工资名单为准。)

  对于家庭外放企业的工人,由企业组织与培训部门联系进行自主培训,培训合格后提供就业印证材料的,每培训一人,补贴企业300元。

  另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1662号)精神,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手工业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补贴政策:

  支持各地建立多种形式的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

  1、厂房式扶贫车间:企业(个体工商户)在乡镇、村创办分厂或加工车间,引导周边村贫困劳动力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来料加工制造等业务,提供就业岗位20个及以上,吸纳贫困劳动力达到10人及以上。

  2、居家式扶贫车间:企业(个体工商户)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建立业务承揽关系,委托贫困家庭劳动力居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加工等业务,建立业务承揽关系户数达到10户及以上。

  对劳动者在上述扶贫车间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且领取劳动报酬不低于6000元的,可根据实际吸纳劳动者就业人数按贫困劳动力每人1200元、其他劳动者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创办者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对于企业用工培训补贴及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手工业企业只可选择一种资金补贴方式,不得重复申请同类补贴。

  (三)奖励政策

  1、企业正常运行且可带动就业20人及以上,贫困人口参与率不低于15%的,年发放工资总额不低于30万元,按全年发放工资总额的10%奖励给企业;年发放工资总额在100万以上的,在原奖励额度的基础上再奖励全年发放工资总额的5%。

  2、对于家庭小手工业,县政府按全年发给贫困户工资总额的20%和发给非贫困户工资总额的10%奖励企业。企业全年工资发放总额需达到50万元及以上。

  3、充分发挥繁峙县手工业发展促进会的招商引资作用,每引入一个稳定落地一年以上,且带动就业50人及以上的企业,县政府给予5-10万元奖励。

  (四)物流补贴政策

  凡入驻我县企业,享受一年的政府物流补贴政策。

  为推动物流资源得到经济高效利用,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提高企业发展活力,从2020年度开始物流运输将作市场化运作,不再对企业的物流需求集中进行运输调度,由企业自行选择合适的物流方式完成货物配送。

  对新入驻以及已入驻享受物流补贴未满一年的落地企业,实行新的物流补贴政策,补贴方法按照企业发放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即:

  以企业正常运行满6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工资发放额达15-50万元的,县政府按工资发放总额的15%给予补贴;工资发放额达50万元以上的,县政府按工资发放总额的20%给予补贴;全年发放工资总额超过200万元的,县政府在原补贴基础上再补贴全年发放工资总额的5%;全年工资发放不足30万元的不予补贴。

  县手工办将分两次,集中对企业进行物流补贴的结算发放。

  (五)用工保险补贴政策

  鼓励入驻企业为工人缴纳保险,对企业为员工所缴纳的意外伤害保险费,政府补贴50%,企业自行承担50%。

  二、保障措施

  (一)为保障各项奖励补贴政策顺利实施,从本年度开始,各企业发放工人工资必须实行银行打卡方式,并于每月15日前,按照县手工办统一格式将企业工资表及银行流水,经所在乡(镇)、村、企业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确认后,交回县手工办留存备案,作为奖励依据。不按规定报送的,按企业自动放弃对待。

  (二)为促进我县手工业产业的稳定发展,由繁峙县手工业办公室根据发展需要继续委托促进会对外招聘高级技师3-5名,主要负责全县手工业的技术指导和机器设备维修等工作,每人月工资1万元左右,由繁峙县手工业办公室负责发放。

  (三)2020年2月底前开通繁峙至白沟的客运班车线路,方便两地人员往来交流,活跃市场经济。县政府对投入运营的班车补贴过路费和车辆保险费。

  (四)组建成立繁峙县手工业技术研发中心,开发前瞻性产品,打造自主品牌,促进企业产品上档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五)打造成立繁峙县手工业产品信息交流服务中心,促进两地产品信息的交流互通,帮助本地企业对接白沟等地的优质订单,掌握更多的资源,同时了解市场最新信息,紧跟市场变化,推动手工业稳定向前发展。

  (六)县政府协调各金融机构为手工业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落实贷款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三、其他事宜

  (一)本奖励补贴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为期一年;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制定出台相关补充政策。

  本奖励补贴政策由繁峙县手工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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