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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繁峙县委办公室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0-01-30 00:00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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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精神和省、市统一安排,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渠道,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安排假期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报送等制度。

  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时间按教育部门的通知执行。

  二、涉及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按照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和本单位工作需要及时返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三、要认真做好节后上班的相关准备工作。

  1、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机关环境卫生整治,对会议室、办公室等重点场所进行清洁、消毒、通风。同时采购落实一定数量的必要的消毒、防护及测温用品,有条件的要设置体温检测点、配置防护用品。

  2、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在上班前对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春节期间外出等情况进行逐一了解。所有工作人员要本着负责的态度,如实报告。

  3、对外出旅行去过武汉或其它疫情严重地区以及接触过来自疫区或疑似患者的工作人员,要通知其自及早返回,并自返县或接触之日算起,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主动服从居住地卫生防疫机构的管理。观察期结束后,未出现任何症状,向本单位报告后方可上班。

  4、对当前存在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工作人员,暂不返岗上班,要主动与当地发热门诊联系,采取相应措施,症状消除并经当地疾控部门确认后方可上班。

  5、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不召开或举办多人参加的会议和活动;办公人员较为密集的单位或部门要采取轮班上岗等办法。

  6、对上班后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工作人员,要立即与当地发热门诊联系,采取相应措施,与其密切接触的人员也要采取相应措施。并按规定向本单位和当地疾控中心报告。

  7、自我隔离观察期间,执行国家个人带薪休假有关规定,超出部分按病假办理。

  8、上班后,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机关工作人员春节期间外出、接触情况和目前身体状况登记表》(附后),加盖单位公章后,2月3日下午6时前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9、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人员排查等工作,确保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机关工作人员春节期间外出、接触情况和目前身体状况登记表.xlsx

  中共繁峙县委办公室

  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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