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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繁峙县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7-01 21:39       大    中    小     

尊敬的刘欣荣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同时,也感谢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建议。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有所提升。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我局做了详细的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结合工作监管实际,制定《繁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坚持重点治乱、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对农村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严格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加工小作坊,符合条件的,限期办理小作坊登记证;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立即关停。对持证经营者督促其严把进货关,在购进食品及原辅料时,认真检查供应商和原辅料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做好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确保食品原辅料质量安全。

  二是突出监管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制售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食品等突出问题,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自然村,以及其他问题易发、多发区域为重点区域,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庙会和集市、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为重点场所,以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对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将食品标签标识管理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坚决查处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三无”食品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严肃清除一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

  三是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突出问题,重点是食品小作坊、小超市、小餐饮、小摊贩,并将农村地区食品流动摊贩或向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供货的流动送货车纳入监管范围,开展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行为。对从合法渠道采购但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索证索票或票证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从非正规渠道采购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二、强化行刑衔接,严惩违法犯罪

  加大与公安、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等部门的联动,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对食品违法行为一律从重从严从快,完善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出击、优势互补、协同作战的治理格局。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及时排查农村食品安全问题。

  三、开展宣传培训力度,提高防范意识。

  一是开展食品经营主体培训。通过培训广大食品经营业户法律知识,告知违法成本,提高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教育其做到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自觉遵守操作规范。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平台,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法的知晓度和食品安全意识。开展食品安全法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的“六进”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召开会议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尊敬的委员,尽管我们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以上答复也许还不能达到您的要求,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能作用,竭力做好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努力构建群众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控新格局。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关注,多给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繁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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